关于2023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扬州大学
2023/06/26 00:00

各位考生:

2023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继续不分专业组,考生所选专业不限定在同一个专业组,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可以与申请时填报志愿不一致,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须与本人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志愿无效。

物理等科目类A类考生可选填A类或B类专业,如考生在选填专业时,没有选择B类招生专业,当所填专业招生计划已录满时,则只在A类招生未满专业中进行调剂;如考生选填部分B类专业,当所填专业招生计划已录满时,则可在A类或B类招生未满专业中进行调剂。B类考生只可填报B类招生专业,并在B类招生专业中进行调剂。

附件:综合评价(B类院校)招生专业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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