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0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5-04-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第三条  学校地址:

  航空港校区: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省属普通高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办学特点: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是我国西南地区普通高校中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信息工程学院,以电子、通信、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办学特色,目前我院信息工程类专业已基本覆盖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中的电气信息类专业。学院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信息技术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被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西部最重要的电子信息人才培养基地”;被信息产业部确定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成都)人才培训中心”。2004年,我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签定了联合培养干部协议,开始招收、培养国防生。

  第六条  我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择优录取。

  1、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2、男女比例:国防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计划执行,其他类别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国防生参加军检,其他类别考生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报考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大气科学等专业应适当参考数学、物理或相关成绩;环境工程应适当参考化学或相关成绩;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网络工程、软件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适当参考数学或相关成绩。

  5、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笔试成绩原则要求达到满分的70%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笔试成绩原则要求达到满分的60%以上。

  6、根据就业情况,建议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厘米以上,面部无疤痕。

  7、我院历年均第一志愿录取满额。如一志愿录取未满,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按各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8、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安排专业。

  9、国防生录取按高考原始成绩安排专业。

  10、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收费标准最终以四川省物价局文件为准)按学分预收费。

  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4400元/生?年。

  奖学金:学院设立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和其它单项奖。其中等级奖学金共分四个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高金额2000元/生、学年。优秀学生按相关规定可评定国家奖学金和四川省奖学金。社会捐资助学项目有:蓝剑、呈祥、春燕等奖、助学金。

  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我院已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勤工助学:为了缓解贫困学生的经济压力,学院为贫困学生提供了助学岗位,贫困学生可通过校内勤工助学方式得到资助。

  特困学生困难补助、学费缓减免:对家庭经济困难,表现良好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困难补助,对临时发生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性困难补助。按政策,对特别贫困学生实施学费缓减免措施。

  办公电话:(028)85966378  85966857 85967605 85966177
  传    真:(028)85966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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