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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00:00:00~2020-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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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 | 工程技术学院 | 徐能雄院长
2020-07-18 00:00:00~2020-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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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


地质工程 

本科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培养从事自然资源勘查、清洁能源与新能源勘探开 发、钻探与钻井、建设工程勘察、地下工程与基础工程、工程 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技术人才,是国家注册土木 ( 岩 土 ) 工程师资格考试指定专业,为我校品牌专业,2007 年获得 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资助,2008 年与 2013 年获得北京市 特色专业建设资助,2019 年进入第一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行列。 地质工程专业依托的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是我校重点建设 的两个国家级一流学科之一,在最新一次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全 国第一。 


本专业以岩土钻掘、工程地质与勘察为专业特色,将新型清洁资源与能源的勘察与开发、地质工程施 工新技术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专业发展方向,采用 “ 厚基础、宽口径、个性培养 ” 的人才培养模式,理论 教学与工程实践并重,注重全面素质、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工程能力的提高,毕业生具备扎实理论基础、完 整的知识体系,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可塑性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各方面 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岩土钻掘工程、工程地质、基础工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接受 相关的工程训练,具备科学研究、新技术开发的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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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毕业生可在资源勘查、城镇建设、土木水利、能源交通、国土防灾等各领域的勘察、设计、 施工、管理单位从事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资源勘探与采掘、 工程监理等工作的高级地质工程技术人才。 


土木工程 

本科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土木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统称。它 既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 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造在地上或地下、 陆上,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军事、科研服务的各种 工程设施,例如房屋、道路、铁路、管道、隧道、桥梁、运河、 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排水以及防护工 程等。土木工程专业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岩土工程、道路 与铁路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市政工程等方向。 


我校土木工程专业是在原地下建筑工程专业及工程地质专业基础上发展而来,分为建筑工程、岩土与 地下工程两个培养方向,2011 年土木工程专业获批北京市级特色专业,2020 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建设点。现设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本学科 被评为 B 级,2017 年本学科的 “ 深部地下空间开发灾害防控 ” 方向进入国家 “ 一流学科 ” 建设序列,2019 年依托土木工程学科建设的 “ 城市地质环境与工程 ” 学科入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秉承 “ 艰苦朴素、求真 务实 ” 的优良校训,我校土木工程专业正以 “ 依托地质优势,强化结构基础,突出岩土与地下工程特色, 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国内知名土木工程专业 ” 为总体建设思路,锐意进取、不断发展,致力培养 “ 品 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 ” 的土木工程专业复合型创新人才。 


本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岩土力学、工程地质、建筑结构、施工与管理等方 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土木工程的项目规划、设计、研究开发、施工及管理的能力,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 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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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毕业生可从事城建、市政、公路、铁路、国土、水利、港口、矿业及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勘察、 设计、研究、施工、监理等工作,以及相关领域的教育、科研、管理、投资、开发等工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以工程力学、机械设 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的专门知识为基础,系统学习 现代机械设计理论、制造方法,并将其应用于机电一 体化产品设计和研究等方面的工学机械类学科。我校 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是以现代机械设计和 先进制造技术为主,并兼顾微机电自动控制在工程机 械行业应用为专业特色和专业发展方向。本专业的学 生要求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机械装备设计制造 的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从业的适应面广,能在工业 生产第一线从事机械装备的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应用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 


本专业学生受到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机械产品设计、制造及设备控制、生产组织管 理的基本能力。能在通用机械、汽车工程、冶金、石油、地质、建筑机械、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从事设计、 制造、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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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通用机械、汽车工程、冶金、石油、地质、建筑机械、交通运输等行业 领域从事设计、制造、研究、管理等工作。


安全工程 

本科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安全工程是研究人类在生产和防御各种灾害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以保证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减 少各类损失为目的的安全科学理论及专业技术手段的综合学科。它以安全科学理论为指导,研究安全科学技术中共同的理论问题,目的在于揭示安全科学的一般规律。安全工程研究的对象是广泛存在的各种不安 全因素,通过研究分析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内在联系和作用规律,探寻防止灾害和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以 达到控制事故、保证安全的目的。我校的安全工程专业于 2010 年通过教育部工程专业认证,2011 年成为 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2019 年入选北京市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 年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安全工 程专业以服务国家的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立德树人的教育精神为宗旨,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培养具有专业责任感、国家使命感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卓越人才。安全工程专业具有从学士到博士的学位 培养体系,建设有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科评估中,我校位于前列。


 本专业要求学生经过通识课程教育、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实践和创新活动五大课程模块 的学习和锻炼,系统掌握安全工程专业要求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养具有爱岗敬业、艰苦朴素、 求真务实、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合作的优良品质,达到安全理论基础厚实、知识面宽、安全专业精 深的目标,能够承担在安全领域中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安全技术、安全评价以及安全培训等方面的 工作,培养造就 “ 管理 + 技术 ” 的复合型安全工程专业人才。 


本专业在以我校 “ 特色加精品 ” 的办学理念和 “ 品德优良、基础厚实、知识广博、专业精深 ” 的人才 培养目标要求下,依据国家卓越计划培养要求,国际工程教育认证专业以及国家专业目录和专业规范要求, 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优化课程体 系和更新教学内容相结合、长远目标和就业目标相结合,制定了全面、详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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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建筑、石油、化工、电力、港口、民航、交通、保险、商贸等行业的各 类企业或管理部门从事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与监理、事故损失预测及控制、风险管理以及 政府或事业单位的安全监察、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科研工作。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本科 四年 工学学士学位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是专注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技术的总称,属于土木类特设专业。我校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依托我校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双一流 ” 全国重点学科、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及北京 市城市地质环境与工程高精尖学科共生发展,现设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土木工程博士后 流动站。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以数学、力学、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等基本理论为基础,以城市地下空间 开发及地下结构为主要研究对象,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数学、力学等自然科学基础和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掌握城市地下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工程材料、结构分析、机械基础及工程机械、电工技术、工程测量、 施工组织和工程概预算、工程监理等方面的基本技术和知识,具备从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的规划、勘察、 设计、研究、施工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型人才。本专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城市地下空间行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 面宽、能力强、素质高,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型技术人才。


毕业生具有良好的人 文科学素养,扎实的自然科学、地质学与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基础;掌握城市地下空间专业知识和规范; 了解城市地下空间专业学科的前沿问题、发展现状和趋势;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创 新创业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认识工程对客观世界和社会 的影响,能胜任一般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也可以从事科研、投资与开发、 社会服务等工作。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力学、地质学、计算机以及地下空间工程的现代科学技术, 城市地下交通、地下物流、地下仓储、市政管线、地下人防洞室、地下公共空间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接受理论分析、实验研究、工程设计方法、生产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城市地下空间 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及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以我校 “ 特色 + 精品 ” 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我校在地质领域的领先优势,结合城市地下空间 发展的现实与长远需求,遵循人才成长的科学规律,制定了全面、详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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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去向 : 毕业生可在国土资源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能源供应、城市物流运输、城市更新 改造等领域从事与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相关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邮政编码100083

第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校设立由书记、校长、有关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招生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同时,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不断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各省生源数量与质量、部属高校区域分布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九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参照生源情况确定我校的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仅适用于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在安排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已投档范围内,当考生实考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其次为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文综(注:高考改革省份专业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符合要求的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按专业+院校投档的省份直接投档到专业,不涉及同分比较,全部录取符合条件考生)。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等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

第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专业录取时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只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作为第一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翻译专业的考生,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口试,请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口语考试,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和口试成绩。

第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具体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2023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侨联合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其它费用。2023年学校学费标准为:少数民族预科班4500/年,英语专业6000/年,艺术类专业均为10000/年,理工科专业均为5500/年,其余各专业均为5000/年。若2023年收费标准有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住宿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补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体系,并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设立了绿色通道。详见当年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不合格者,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实施细则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82323688/82323788  传真:010-82326956

E-mailzhsh@cugb.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sh.cugb.edu.cn

微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ubao@cugb.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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