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4年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6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发布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三类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的通告”中《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招生专业目录》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名称和代号为准。考生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与本人选考科目相匹配,否则志愿无效。考生填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可以与申请报名时填报志愿不一致。
按照我校《扬州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物理等科目类第一类考生可选填第一类专业或第二类专业,如考生在选填专业时,没有选择第二类招生专业,当所填专业招生计划已录满时,则只在第一类招生未满专业中进行调剂;如考生选填部分第二类专业,当所填专业招生计划已录满时,则视为同意在第一类或第二类招生未满专业中进行调剂。第二类考生仅在第二类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并在第二类招生专业中进行调剂。
附件:扬州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