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10个校级直属研究机构、3家直属附属医院。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等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拥有省一流A类学科7个、省一流B类学科6个。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2个,本科招生专业60个。目前已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建设点专业38个,占全部本科招生专业的63%。
各位考生:
我校202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经揭晓,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2025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要求,通过资格评审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分别按照“非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计划数1:8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按照“师范类”计划数1:6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今年,共有1570名考生入围。
一、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考生入围情况
报考类别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入围最低分 |
非师范类 | 95 | 395 | 78 |
师范类 | 235 | 991 | 70 |
中外合作类 | 40 | 184 | 77 |
二、入围考生名单
各类别入围仅代表考生取得了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的资格,我校不对入围考生成绩进行排序,考生无需来电查询个人排名情况。
三、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25年高考普通类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报“宁波大学”,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专业填报必须符合选考科目的对应要求(详见《2025年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中招生专业、计划及志愿填报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各报考类别之间不得跨类填报。
四、成绩合成
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换算公式: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单项成绩高低排序,单项成绩优先排列次序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选考科目总分、高考位次号。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
采取折计分制,将考生所有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10门)成绩等第折算成分数,A等折计10分,B等折计8分,C等折计4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五、录取原则与办法
专业投档办法:按照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分别未达到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类、师范类和中外合作类各类相应的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2日——4月30日。
如对公示的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电话:0574-87600233。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