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是一所公办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丽水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丽水学院,2010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11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10月,学校被列为浙江省“十三五”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1月被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第二批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等正高职称教师100多人,拥有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2人,教育部民族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目前有兼职硕士生导师60多人,与多所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180多人。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与上传材料时间:3月10日—3月21日。 2.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3月29日。 3.缴费时间:3月30日—4月6日。 4.公布面试考生名单:4月7日。 5.考生准考证打印:4月8日—4月15日。 6.报到时间:4月16日(周六)。 7.测试时间:4月17日(周日)。 8.成绩查询时间:4月27日。 9.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27日—5月3日。 三、报名条件 1.已经成功报名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2.愿意报考我校三位一体招生中的一个或多个专业,且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不少于5门,其余科目均为合格。 4.综合素质评价均不能低于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毕业生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yt.lsu.edu.cn)注册报名,根据该系统的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内容填写完整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申请表)。 (二)上传报名材料 于2022年3月21日之前,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材料有: 1.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 2.身份证(正反面)。 将上述材料拍照后在报名系统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必须清晰可认)。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报名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齐全且符合我校三位一体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对其学考等级进行赋分,按10门学考(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2016届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合为一门,取高的等级))的赋分总成绩,从高到低划线,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的数额按招生计划数的1:5确定(最后总分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22年3月29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考生的学考等级赋分办法。学考等级折算满分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计1分。 六、缴费确认 (一)缴费标准 报名费为140元/人。 (二)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30日—4月6日期间进行缴费确认。逾期缴费或未缴费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退还报名费。 (三)缴费方式 1.支付宝缴费:手机打开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城市选择“丽水市”→更多服务→公共支付→登录“浙里办”→专项业务-教育缴费→选择“丽水市”→选择“丽水学院”→选择“丽水学院教育收费”→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缴款单→按提示完成缴费 2.线上缴费: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丽水市→缴费支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教育收费→模糊查找“丽水学院”→丽水学院教育收费→按身份信息→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点击“缴款单号”→确认缴款。 七、综合测试程序 (一)面试考生名单公布及准考证打印 面试考生名单即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确认后的报考考生名单。面试考生名单将于4月7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考生需要自行通过我校的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8日—4月15日。 (二)测试时间、地点、成绩查询、入围名单的查询与公示 1.报到时间:4月16日(周六)10:00—17:00。 2.面试时间:4月17日(周日、具体面试时间段届时详见公告)。 3.面试地点:丽水学院校内(具体地点及其它有关事项届时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4.面试成绩及其查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可于4月27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lsu.edu.cn)查询面试成绩。 5.入围名单的查询与公示:入围考生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计划数的1:5以内划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面试方式与内容 面试不分专业统一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面对考官小组回答特定的问题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质。 八、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 1.院校志愿填报。入围考生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的院校志愿栏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入围资格将失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高考志愿的录取; 2.专业志愿填报。专业志愿可以兼报,但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对不限选考科目的招生专业,入围考生均可填报); 3.录取时间段。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仍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高考;录取时间为普通类提前录取时间段。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2.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20%+ 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 高考成绩×60%÷7.5。 (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办法 计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学考的等级赋分与前述的资格审查赋分办法相同。考生的学考等级按考试院提供的最终等级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同分考生位次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考语文与数学总分、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的顺序排序。 2.录取规则。录取时按学校总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未录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我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招生计划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按同样原则择优录取至满额。 3.录取中,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类统招。 4.三位一体录取的考生,当年高考成绩须不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段线。 5.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转专业条件 通过“三位一体”招生录取的学生,第一学期不能转专业;一学期后,学业成绩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中排名前10%的学生,在符合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专业。 十、监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的三位一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录取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78-2271178。 (三)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其具体规定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lsu.edu.cn 丽水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网址: http://swyt.lsu.edu.cn 通讯地址: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 十二、附则 我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我校三位一体招生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的权利。 本招生章程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