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 一)模拟考试时间
注:
1.考生务必高度重视模拟考试,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至少两场模拟:①4月10日12:00前缴费的考生须参加4月10日的第一场模拟,并在4月16日的两场模拟中选择至少一场参加。②4月10日12:00后缴费的考生须参加4月16日的两场模拟。未参加模拟考试者,相关责任自负。
2.确认考试时间:考生须完成主机“小艺帮”APP及辅机“小艺帮助手”APP安装下载。在“小艺帮”APP【我的—确认报考】确认考试。通过书面评审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确认考试,确认考试后方可参加模拟考试、考前练习和正式考试。
4月9日12:00前缴费的考生,于4月9日13:00-4月10日14:45进行考试确认。
4月9日12:00-4月10日12:00缴费的考生,于4月10日13:00-4月10日14:45进行考试确认。
4月10日12:00-4月13日23:59缴费的学生,于4月14日12:00—4月16日7:55进行考试确认。
3.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流程一致,仅供考生熟悉考试流程及系统相关功能,试题类型、试题数量、试题内容、每题作答时间、考试时长等均不等同于正式考试。
4.模拟考试有严格的场次限制,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视频可提交,但不作为评分依据。
( 二)正式考试时间
注:考生本人必须于考试当日14:50前进入正式考试、并完成考前人脸比对,否则若因此导致考试失败,责任自负。15:00后考生无法进入考试系统,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 三)考试科目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潜质,具体内容如下:思维反应能力;想象创造能力;专业学习潜力;职业适应性。
二、考试形式
1.通过“小艺帮”APP 和“小艺帮助手”APP 进行实时线上考试,采取 “双机位”考试模式。
2. “小艺帮”APP 和 “小艺帮助手”APP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022 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小艺帮”及“小 艺帮助手”APP 操作说明》。
三、考试准备
(一)缴费
通过书面评审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参加正式考试。请登录我院“三位一体”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4月2日9:00—2022年4月13日23:59
考试确认
在“小艺帮”APP【我的—确认报考】确认考试。
4月9日12:00前缴费的考生,于4月9日13:00-4月10日14:45进行考试确认。
4月9日12:00-4月10日12:00缴费的考生,于4月10日13:00-4月10日14:45进行考试确认。
4月10日12:00-4月13日23:59缴费的学生,于4月14日12:00—4月16日7:55进行考试确认。
通过书面评审且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确认考试,确认考试后方可参加模拟考试、考前练习和正式考试。
( 三)考试设备及系统
1.考试终端为两部智能手机,考生仅可使用两部手机完成考试。手机 A(安装“小艺帮”APP)作为主机,用于实时考试作答,横屏摆放;手机 B(安装“小艺帮助手”APP)作为辅机,用于考试实时直播监考,横屏摆放。手机须使用android7.0及以上、鸿蒙系统2.0及以上或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千元以上机型),否则可能导致小艺帮APP及小艺帮助手APP无法下载或无法考试,责任自负。小艺帮和小艺帮助手只支持手机,不支持平板、电脑,主辅机支持不同系统。注意:红米note9、红米9这两款手机录制时麦克风存在问题,不适用于考试。
2.主机、辅机均须保证至少 10G 的剩余可用存储空间,以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不会发生因为手机存储空间不足导致录制中断、录制内容丢失等情况。
3.主机、辅机均须保持手机电量充足,必须提前准备好电源和移动电源,确保在考试过程中不会出现因为手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录制内容丢失等情况。
4.为保证录制效果,须使用手机支架等辅助设备协助拍摄。
5.考前须退出、关闭除小艺帮 APP 及小艺帮助手 APP 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例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可能会用到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的程序,并关闭上述应用程序的通知功能,关闭手机通话功能,以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苹果手机不得使用夜间模式和静音模式。
6.务必使用手机系统自带的中文标准字体,字体大小选择为标准模式。
7.如考生预计在考试当天存在设备或技术上困难,请在4月12日12:00前联系学校,联系电话:0571-87571557。服务时间:每天8:30-17:00。
( 四)考试场地及网络环境
1.选择安静整洁、光线适度的独立房间作为考场。
2.考生须参照以下图例确定考试环境和位置:
3.检查网络信号,确保网络稳定流畅,避免出现断网等情况影响正常考试。不得在同一网络环境下聚集考试,以避免在考试中发生因网络不畅导致考试中断、内容丢失等情况。
四、考试流程
( 一)模拟考试
1.正式考试前,每位考生必须参加至少两场模拟:①4月10日12:00前缴费的考生可参加4月10日的第一场模拟,并在4月16日的两场模拟中选择至少一场参加。②4月10日12:00后缴费的考生须参加4月16日的两场模拟。未参加模拟考试者,相关责任自负。
2.参加模拟考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考前阅读”、人脸验证等重要事项。
3.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流程一致,均有严格的候考时间及作答时间,候考时间结束前考生应完成双机位架设、通过人脸比对,否则无法进入考试作答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 模拟考试中所涉及的试题内容、提交视频与正式考试无关
5. 考前练习不限次数,建议考生尽可能多次参加模拟,参与方式详见《“小艺帮”APP考生操作手册》。
(二) 正式考试
候考阶段:
考生本人必须于当天 14:50 前进入正式考试,并完成考前人脸比对。为避免人脸比对失败,考生须露出眉毛及耳朵,保证脸部轮廓、五官清晰。如因化妆、佩戴美瞳等导致人脸比对失败的,责任自负。15:00后考生无法进入考试系统,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阶段:
15:00-15:10 读题时间(无需答题,答题无效)
15:10-15:20 答题时间(听到指令,开始作答)
正式考试要求:
1. 一旦进入正式考试,考生必须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完成考试视频录制提交。
2.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笔等考试用具;不得使用手表、手环等显示时间的设备;不得佩戴耳机等外接设备;除考试用主、辅机外,不得使用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3.每个考试阶段都有规定的时间,时间到,考试系统会自动切换到下一阶段,考生不能提前结束也不能延迟作答。如随意划动屏幕,容易退出考试系统,导致考试失败。
4.从候考开始,考生全程不得离开考试空间,不得离开双机位拍摄范围,不得让他人进入考试空间。一经发现,即刻终止考试。
5.考生不得截屏、录屏、投屏、锁屏、缩屏,否则将导致考试终止;退出考试系统、接通来电、进入其他应用程序等中断考试系统运行的操作,均会导致考试中止。
6. 主机、辅机均全程录像,考生不得遮挡摄像头。视频录制要求聚焦清楚、画面清晰、声音真实无杂音。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或拍摄不清晰、不完整等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7.录制要求:主机位横屏摆放,正面半身拍摄;辅机位横屏摆放,侧后方全身拍摄。主辅机取景画面内需清理干净,不得出现任何资料或物品。
8. 如考试过程中因误操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中断录制,须在2分钟内点击屏幕上【继续录制】按钮,返回录制界面。中断次数超过1次或中断时长超过2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试结束
1. 考生完成作答后,如时间还有剩余,务必保持考试状态,停留在主辅机范围内,等待考试时间倒计时结束。提前退出或走动,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须关注主机、辅机考试视频上传进度。主机视频录制自动结束并提交,辅机需要等待主机提交后,手动提交。成功上传前不得关闭程序,不得清理手机内存、垃圾数据等。
3.如遇网络不稳定等导致上传中断,建议切换网络并根据提示继续上传,确保考试结束后2小时内成功上传视频。
4.考试时间结束后48小时内不得卸载小艺帮 APP及小艺帮助手APP。
五、考试纪律
1.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截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试视频录制画面中仅允许出现考生本人;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2.考试时全程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等;不得采取任何视频编辑手段处理画面,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考试时考生不得离开画面拍摄范围,不得随意切换拍摄角度;考试空间内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参考书、电子产品等)。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遮挡麦克风、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无声音画面、无故中断等),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视同违规。
5.考生不得使用纸笔记录试题及答案,不得保存、传递、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6.考试过程中不听从监考指令,主、辅机位考试视频未按要求上传,视同违规。
考生有上述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我院综合测试考试成绩。情节严重者,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
1.考生应自觉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考试期间,学院将加强对考生人脸识别系统的核查,对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考生应及时查看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网发布的考试相关通知。
3.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