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校最新三位一体政策解读来啦!
5月23号17:00-18:00
360教育在线特邀浙江万里学院
招生办主任 夏正方
为大家全面解读三位一体的方方面面
绝对干货满满值得期待!
浙江万里学院由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是一所具有70年办学历史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公办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新型高校,被教育专家誉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范例性实践”。
2004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联合创办了全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2005年,以优良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并成为试点单位联盟理事长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7年,成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在德国汉堡设立浙江万里学院海外校区。
学校地处宁波,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设钱湖、回龙等校区。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完善,获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创新办学20年来,学校已经成为一所文、经、管、理、工、农、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现有商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基础学院、国际学院、中德设计与传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51个本科专业,2个学位点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万多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现有教职工1400余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600名,包括中科院院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获得者、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省高校教学名师、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学校拥有国家教学团队、农业部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团队、省高校创新团队、省级科技特派员团队、省级教学团队等。
学校拥有省重中之重学科、一流学科、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等75个省级平台;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8个。近两年,在浙江省分层分类评价多科性教学为主型高校中位居前列。近5年共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200余项、横向课题近800项,累计科研经费投入约4亿元。
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育部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等54个平台项目,获得国家、省市级教学成果奖77项。
校政企协同,产科教融合。学校成立新闻学院、宁波市跨境电子商务学院、宁波知识产权学院、“一带一路”语言学院、宁波万里东软数字产业学院、智慧财经学院等10个行业特色学院,旨在为行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并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现对行业的有力支撑,从而引领区域产业发展。
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学校拥有全国首家“高校创业指导师培训基地”,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首届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创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浙江省创业型大学试点高校”,在2017年创业时代网“中国大学创业竞争力排行榜”500强中位列第47名。据浙江省教育评估院调查数据公布,我校学生毕业三年后创业率达到8.21%,居全省前列。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实践动手能力、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合作与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的综合素质满意度平均分92.79,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营造浓厚国际化氛围。近年来,学校相继成立“捷克语言文化交流中心”、“丝绸之路商学院联盟”、“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创新平台”、“一带一路语言学院”,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美国、英国、日本等30余个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的8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辟交换生、海外学习、2+2双学位、本硕连读等各种类型的学生国际交流学习项目。每年近400余位学生分赴合作院校进行学习交流,拓展了国际视野,提升了跨文化交际能力。
内涵式发展,社会声誉日隆。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等栏目、浙江电视台、宁波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浙江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万里学院的报道达3000余次。
学校坚守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服务型的办学追求、创业型的办学特色、国际化的办学特征,恪守“以生为本、以师立校、面向市场、国际接轨”的办学理念,弘扬“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的大学精神和“自强不息、恒志笃行”的校训传统,充分发挥体制机制的创新优势,以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为目标,着力形成以产科教融合、校政企协同、国际化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四轮驱动”的办学格局。
浙江万里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方法,为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学生,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2〕39号文件)和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学校2022年面向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共350名计划,全部为普通类。
第三章 报名
第三条 报名条件
1.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社会责任感强,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一定特长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
2.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选考科目符合相关专业(或类)的要求;
3.通过浙江省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无不合格科目)。
(1)普通类考生:符合报考我校专业相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详见表格2)。
(2)特长类考生:具有表格3所列特长的考生不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最低要求限制,可直接报考。
4.综合素质评价为A或B。
第四条 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登录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提交。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
3.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日—3月15日。
4.报名材料:考生身份证;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至前获得。
上述材料通过扫描(或拍照)转成图片(JP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2022年3月15日前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片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第四章 考试与选拔
第五条 初审
1.普通类考生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原则控制在相应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7倍。
2.特长类考生
对于具有表格3所列特长的考生经认定后可直接获得综合测试资格,且不占普通类考生的名额比列。对于以特长生报名而审核不通过的,将根据考生的学考成绩纳入到普通考生进行初审。
对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届时会显示“初审通过”。
第六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资格确认
1.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网上确认流程”的要求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张打印)。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报名考试费为140元。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第七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办法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认知观察、逻辑思辨、协作沟通、创新发展等方面能力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安排在2022年4月17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特长类考生以参加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时提供的奖状、证书原件为主要依据,相关奖状、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对于以特长生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若奖状、证书原件认定未通过,将取消测试资格。具体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第八条 入围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按相应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入围
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万里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考生所填报专业(类)志愿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跨专业(类)填报志愿无效。
第十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60%/7.5”计算形成。
第十一条 录取
1.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按考生专业(类)第一志愿、综合成绩和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专业(类)投档基准线,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若高考总分也相同,则按高考总分相对应的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2.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该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未完成计划一律转入统一高考招生。
第六章 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防疫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222008。
第十四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及健康状况,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关键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3月3日-15日;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时间:3月23日;
报名费缴纳时间:3月29日-4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1日-16日;
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17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时间:4月19日-26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4月28日(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志愿填报时间:6月下旬(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时间);
录取时间:7月中旬(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录取时间)。
第十六条
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十七条
通过“三位一体”录取的不同专业(类)学生就读的校区与同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同专业(类)学生就读的校区一致。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办负责接待及解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事宜。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学校地址:浙江宁波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学校网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wu.edu.cn
招生电话:88222066
0574-88222065(传真)
招生微信:zjwlxyzszx
(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在线)
浙江万里学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