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解读--浙江工商大学
招生办副主管 张聪
47189
直播时间:2020年5月26日 15:00-16:00
查看回放

640.png

浙江高校最新三位一体政策解读来啦!

5月26号15:00-16:00
360教育在线特邀浙江工商大学
招生办副主管 张聪老师
大家全面解读三位一体的方方面面
绝对干货满满值得期待!

111841554.jpg


今年是“三位一体”实施的第10年,各招生院校关于“三位一体”的招生政策每年都备受考生和家长们的关注。因此,在各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第一时间,360教育在线邀请高校专家走进直播室为考生家长解读并答疑解惑。


5月26号15:00-16:00为了向广大同学和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大家找准备考方向、制定正确备考及报考策略,浙江工商大学招生办副主管 张聪老师,将走进直播间为大家带来关于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政策的最新解读!

届时,直播间将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解读:

· 今年三位一体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 哪些考生适合报考三位一体?
· 如何根据学考和高考成绩规划报名院校?
· 学校的校测流程是什么样的?
· 三位一体志愿如何填报?
· 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 三位一体都覆盖那些专业?

如果考生和家长们在直播过程中有疑惑,也可以在直播间进行在线提问,张老师将为大家一一耐心解答。总之,所有你想知道的问题,都可以和老师进行实时沟通!

温馨提示:5月26号15:00-16:00“三位一体”招生政策直播,将在360教育在线微博(@360教育在线官方微博)、B站(高考帮APP)、抖音(高考帮APP)等多平台同步播出。请保存上方海报,提前锁定直播间!

640.webp.jpg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我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杭州商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工商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一直秉承商科办学传统,尤其是1998年从原商业部直属院校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以来,学校坚持走特色办学之路,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授予权,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4100余人,各类研究生5000余人;留学生2200余人,其中学历生1270余名;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2万余人。

640.webp (5).jpg

学校下设工商管理学院、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财务与会计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与电子商务学院(跨境电商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与哲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泰隆金融学院、国际商学院、章乃器学院(创业学院、创客商学院)、MBA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学院、杭州商学院(独立学院)等26个学院。

学校坚持“专业成才、精神成人”的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基于“文化引领、融合创新、一体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人文情怀、专业素养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大商科”人才。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拥有 “双万计划”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8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3个。现设有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食品)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试点、17个省级“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68(去年新增一个新媒体专业)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及资源共享课,26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与泰隆银行合作成立我国高校首家培养小微普惠金融领域专家型和管理型人才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泰隆金融学院;学校与钱塘新区、阿里巴巴等联合建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商学院。

640.webp (6).jpg

学校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食品学科进入全球ESI前2‰,工程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拥有一批高层次科学研究平台: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培育基地,1个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2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1个省“一带一路”建设智库,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实验室,2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行业创新平台,1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1个浙江省统计科学研究基地,2个浙江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同时还拥有6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6个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

学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成果突出,曾多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学校主动对接国家和地方重大发展战略,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成立了中阿一带一路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文化产业研究院等;发起成立钱塘江金融港湾高等教育联盟和中国(杭州)跨境电商人才联盟, 有关政策建议获国务院、商务部、外交部和省委省政府等领导的批示或采纳。指数研究团队与地方政府、企业联合研发的的20余个“国字头”指数被誉为经济风向标,7个指数由商务部“商务预报”权威发布。学校主办的浙商博物馆,连续承办五届“世界浙商文化论坛”,成为展示浙商成就、传播浙商文化、弘扬浙商精神的重要窗口。

640.webp (7).jpg

学校出版的《商业经济与管理》和《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双双进入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类以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检索(CSSCI)“四大核心期刊”评价体系;分别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名刊”“全国高校精品社科期刊”,学术影响因子居全国前列。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是浙江省3个高校出版社之一。

学校现有教职工243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915人,博士生导师114人,正高职称350余人,副高职称690余人,博士97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浙江省特级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万人计划”、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

2016年学校获批为“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学校国际学生2200余人,分别来自全球100个国家地区,分布在全校17个学院39个专业,已有17个本科、25个硕士和10个博士专业实行全外语教学。与美、英、德、法、加、澳、新、日、韩等50多个国家的10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在东亚研究、食品安全、经济管理、信息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现有中国语言与文化、中国与中国商务、商务汉语等多个培训、合作项目。2004年起,学校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项目管理硕士(MPM)。浙江工商大学法语联盟是法国法语联盟在浙江省的唯一合作伙伴。学校与比利时西弗兰德大学合作共建孔子学院,已成为比利时最大的汉语培训基地。2019年学校发起并成立了食品科学与营养国际大学联盟(IUCoFSN);学校与阿联酋沙迦大学共建的“浙江工商大学沙迦丝路学院”正式挂牌成立。

学校占地面积165.34万平方米,分为下沙校区、教工路校区和杭州商学院桐庐校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4亿元,教学用计算机7442台,网络多媒体教室612个。图书馆纸质图书377.02余万册,数字资源90000GB。
权威发布|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浙江工商大学
2022/02/22 14:30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2022年学校将在浙江省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WechatIMG3272.jpe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学校代码:10353。浙江省代码:000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第七条  就学地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在下沙校区就学。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第九条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是近代中国最早培养商业专门人才的学校之一。在百余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稳居全国财经类大学前八。学校拥有 “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7个。学校被评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高校通用就业能力前20强,首批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学校秉承“诚、毅、勤、朴”之校训,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双一流”为引领,工商融合、文理融通,凝心聚力、锐意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努力建设立足浙江、服务国家、贡献人类的卓越大学。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  学校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280,分两个测试类别。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WechatIMG3273.jpeg

第四章  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选拔对象为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D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C等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为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后往届生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届生P等及以上),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  符合第十一条资格的考生,且达到所报测试类别要求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者,可申请报考,每个考生限报一个测试类别,且须注意该类别所含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学考科目中的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计1门,成绩等第按高者计, 自选综合不计分。

1.A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B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第十三条  符合第十一条资格的考生,若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2019年9月1日以后获得)且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不低于各测试类别所需折算成绩15分者,可申请报考专项生(专项生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希望杯”全国数学邀请赛、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3)文学、语言特长类: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四条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ban.zjgsu.edu.cn),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第十五条  材料递交:

以下申报材料用手机拍成照片(须为jpg格式)在报名系统指定栏目提交(无需邮寄),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图片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①《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②诚信承诺书原件(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须本人签名);

③符合专项生报名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WechatIMG3275.jpeg

第六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申请材料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确定入围我校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人数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8倍划入。材料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申请材料评审时,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得分从高到低选拔产生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特长、体育特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申请专项生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材料评审的人数比例。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不同测试类别分组进行。综合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以及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测试结束后,综合测试成绩合格考生按各测试类别招生计划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同分考生一并划入),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第二十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第二十一条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第二十二条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

第二十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它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章  时间安排、报考费

第二十五条  时间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月18日下午16:00;

2.网上材料提交时间:从网上报名时起至3月18日下午16:00;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5日起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4月20日起

第二十六条  通过材料评审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4月5日至4月8日下午16:00,缴费成功后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第九章  入学复查、学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七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能力突出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十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学校网站:http://www.zjs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

http://zhaoban.zjs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zjsu.edu.cn

咨询联系电话:0571-86989998

WechatIMG3276.jpeg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中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571-28877069,0571-88840567(录取期间用),投诉举报邮箱:zjgsujw@126.com。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WechatIMG3277.png


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