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三位一体”招生章程解读--杭州医学院
招办主任 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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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时间:2020年5月27日 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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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最新三位一体政策解读来啦!

5月27号19:00-20:00
360教育在线特邀杭州医学院
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主任 安娜
大家全面解读三位一体的方方面面
绝对干货满满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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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三位一体”实施的第10年,各招生院校关于“三位一体”的招生政策每年都备受考生和家长们的关注。因此,在各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第一时间,360教育在线邀请高校专家走进直播室为考生家长解读并答疑解惑。


5月27号19:00-20:00为了向广大同学和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大家找准备考方向、制定正确备考及报考策略,杭州医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兼招生办主任 安娜,将走进直播间为大家带来关于学院三位一体招生政策的最新解读!


届时,直播间将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解读:


· 今年三位一体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 哪些考生适合报考三位一体?

· 如何根据学考和高考成绩规划报名院校?

· 学校的校测流程是什么样的?

· 三位一体志愿如何填报?

· 学校今年招生计划是怎样的?

· 三位一体都覆盖那些专业?


如果考生和家长们在直播过程中有疑惑,也可以在直播间进行在线提问,安老师将为大家一一耐心解答。总之,所有你想知道的问题,都可以和老师进行实时沟通!


温馨提示:5月27号19:00-20:00“三位一体”招生政策直播,将在360教育在线微博(@360教育在线官方微博)、B站(高考帮APP)、抖音(高考帮APP)等多平台同步播出。请保存上方海报,提前锁定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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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学校于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2019年省委省政府又决策,将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杭州医学院,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8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

办学条件:现有临安、滨江两个校区和黄龙、青山湖、滨康三个科教中心。学校占地754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66亿元,现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获“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个;馆藏纸质图书62万册,建有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全文资源等20余种国内外权威专业数据库;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浙江省人民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6家,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68家。

师资队伍:学校在职教职员工800余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1人,省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5人、第二层次17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省卫生领军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171人。

学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共7200余人。有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建有临床护理学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4个省级一流学科(B类);微创外科学科群、生物医药重点学科群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群;生物医药、病原分子生物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学、实验动物基因工程学、药学、临床病理学、普通外科学(肝胆胰)、实验诊断学等17个厅局级重点学科(群)。开设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等9个专业类15个本科专业。同时,还开设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等11个专科(高职)专业。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项目2个、国家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项目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

人才培养: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涌现出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一大批德艺双馨、甘于奉献、广受赞誉的杰出校友。丰富的校园文化、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日趋广泛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一年后就业率均达96%以上。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建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动物和安全性评价、医学生物工程疫苗研究开发、人用物品安全性评价技术研究、胃肠病学、肿瘤分子诊断与个体化治疗研究、器官移植(心脏分室)、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1个省工程实验室(消化道肿瘤诊疗与药物研发平台),1个厅局级重点实验室(浙江省中西医结合肾脏病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四年(2016−2019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5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77项,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8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85项,在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年均公开发表论文近400篇。公开出版发行《国际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杂志》《浙江实用医学》《浙江医学教育》等学术期刊。

建有病毒病、生物工程、寄生虫病、药物、卫生学、保健食品、医学情报、实验动物、安全性评价研究、职业病防治、分子医学等11个研究所(中心),以及WHO蠕虫病研究合作中心、WHO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国际实验动物和评估认可委员会(AAALAC)完全认证资质机构、国家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毒种保存中心、国家执业医师(公共卫生)实践技能考官培训与考试基地、国家卫生部定点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国家食药局药物GLP中心、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甲级资质)、中国疾控中心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乙级资质)、浙江省血吸虫病防治中心、浙江省中药新药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浙江省基层卫生研究中心、浙江省药物政策研究中心、浙江省职业病防治培训中心、浙江省医学文献检索中心、浙江省学校卫生保健指导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浙江省社区护士培训中心、浙江省实验动物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新药创制技术服务平台、浙江省科技文献资源共享共建平台、浙江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等基地和平台。

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办学。与美国加州浸会大学合作办学,开设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与美国马里兰大学、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美国托马斯•杰斐逊大学、美国西部健康大学建立校际合作关系,广泛开展研究生培养以及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等学术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办学层次和国际化办学水平。

发展目标: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杭州医学院将紧紧围绕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具有人文关怀理念、求真博爱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为根本任务,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目标,充分发挥校院合并后的发展优势,面向卫生健康事业,坚持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医学教育,为高教强省和健康中国建设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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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医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权威发布
杭州医学院
2021/03/0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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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杭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PART 02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医学院,学校代码:13023三位一体招生代码:03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医学院。

第八条  学校地址:临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滨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黄龙科教中心(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PART 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PART 04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数30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表所示: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学年)

计划数

选考科目范围

护理学

4

5500

30

不提科目要求


PART 05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三条  已经参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以上,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达到P等及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考:
(一)学考科目A等4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7门及以上。
(二)学考科目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浙江省高中数学竞赛、浙江省高中学生化学竞赛、浙江省高中生物学竞赛、浙江省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A组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限个人项目)。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健美操、武术,限个人项目):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或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进入决赛。

报考条件中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以报名截止日期已取得的成绩为准,“综合评价成绩”中计算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合并,以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


PART 06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四条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zs.hmc.edu.cn)报名专栏进入“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直接打印。

第十五条  材料上传: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扫描(拍照)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包含如下:

(1)材料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2)材料2:考生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可使用临时身份证原件,不能用户口本代替);

(3)材料3:申请表中陈述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等支撑材料,请将支撑材料复印后加盖所在高中公章;

(4)材料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

(5)材料5:按专项条件申报的考生须扫描(拍照)上传盖有所在高中公章的相应佐证材料。

将上述材料请按系统提示上传,扫描(拍照)件必须清晰。凡是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系统未最终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PART 07 第七章 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书面评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确定以考察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在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前提下,按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排序,排序方法如下:
(1)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相同的按照学考A等科目数由多到少排序,A等科目数多者优先;
(3)A等科目数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排序;三门学考科目等第折算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按专项条件报考的考生,即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体见上文中的“报名条件”)且学考科目A等2门及以上或者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的考生,经专家组认定,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资格,不占通过资格评审的人数比例。
第十七条综合素质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PART 08 第八章 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1年高考普通类报名和考试。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招生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按“学业水平测算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中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具体成绩换算方式为:
A=10分,B=7分,C=3分,D不计分,满分100分。
第二十一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PART 09 第九章 时间安排
第二十六条  主要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18日16:00;
(二)书面评审时间:3月19日—3月30日;
(三)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4月3日—4月8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4月12日起;
(五)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7日、18日 (以具体通知为准);

(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23日起。


PART 10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名费。


PART 11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信函投诉举报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纪检监察室;邮编:310053。
电话投诉举报:0571-87692756。
第二十九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具体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②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③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④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三十条 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网上相关信息。
第三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杭州医学院招生网:http://zs.hmc.edu.cn/
电子邮箱:zsb@hmc.edu.cn电话:0571-87692654
传真:0571-87692709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颐康街8号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3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杭州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jpg
杭州医学院
建校时间1925年
办校类型本科院校
院校性质公办
学科类型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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